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
——2017年2月23日在清远市清城区
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
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灿坚
各位代表:
我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,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
2016年,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,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作用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依法履行职责,积极开展工作,顺利完成了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,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一、围绕中心,规范程序,依法决定重大事项
按照区委的工作重心和总体部署,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,积极推动各项事关全局的决策落到实处。一年来,共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次,常委会会议18次,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专项工作报告12项,开展专题询问1项,组织执法检查2次,视察和调研20多次,形成审议意见11件。同时,紧紧抓住区委关心、群众关注的大事,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,积极推动我区“加快扩容提质,推动转型升级”发展战略的实施。对涉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、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、财政资金调整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议案等作出决议决定,有力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发展。
二、服务民生,突出重点,严格行使监督权
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监督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。着眼群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,依法行使监督权。围绕食品安全问题举行了专题询问会,听取和审议了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,并作出审议意见,督促区政府强化组织协调,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,切实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紧贴民生需求,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、农村饮用水安全、基层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报告,促进政府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推进和解决。同时,通过组织和配合省、市人大常委会,对我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、中小河流治理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示范点建设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,提出意见和建议,促进政府务实为民,注重改善民生。
围绕财政经济工作开展监督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。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财政预算的监督。建立财政联席会议制度,落实区级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体系建设,提前介入预算编制,做好预算草案审查。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计划、预算决算、审计以及经济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报告,积极开展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,跟踪督促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,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为科学编制“十三五”规划深入调研,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围绕司法工作开展监督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听取和审议区法院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情况、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;组织代表参加旁听法院庭审、评议检务等活动。监督支持审判、检察机关转变执法理念,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设,加强队伍管理,严格责任追究,完善法律监督制度,提高工作水平,努力促进司法公正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围绕法律执行开展监督,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。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,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,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。同时,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》的立法调研,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,较好地维护了法制的严肃性。
三、完善机制,严格把关,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
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。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,贯彻落实党委推荐、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工作制度。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、任职承诺、听取拟任命人员主要表现情况、表决器投票表决、颁发任命证书等方式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。2016年3月,制定《清远市清城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》,实行了宪法宣誓制度,大大增强了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。一年来,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次,有效保障了本级国家机关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。
依法做好选举罢免工作。2016年3月,组织召开的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首次启用了罢免程序,依法罢免了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职务。2016年11月,组织召开的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,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区人民政府区长、副区长,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。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,主持了本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,加强了对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。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,起草了《关于做好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》,报区委批转实施,并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,举办骨干培训班,开展工作调研,加强业务指导,严把代表“入口关”,确保代表素质,优化代表结构,顺利完成了各项选举工作任务。同时,认真做好我区选举市七届人大代表工作,依法选举产生了61名我区出席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四、精心组织,强化服务,认真开展代表工作
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。组织代表围绕城市建设、学校布局、创文创卫整治、广清对口帮扶及我区产业情况开展视察活动,促使政府工作更好地惠及民生。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、专题调研、建议督办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,积极为代表履行职权搭建平台。
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。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为目标,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,工委归口督办,代表参与督办,选联工委协调督办,区政府督查催办的“五位一体”督办机制,不断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上下功夫。坚持重点建议处理督办机制,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答复制度,推动代表所提建议的有效落实。一年来,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效果显著,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得到较大的提升。
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。坚持为代表寄送《人民之声》、《中国人大》,编发区人大常委会会刊等,使代表及时了解工作动态。坚持实施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联系代表5人以上、代表联系选举单位、选民等工作制度,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社会建设的渠道。加强基层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建设,多次组织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平台参加学习培训。新一届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产生后,及时举行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培训班,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。
五、讲求实效,增强效能,强化人大自身建设
注重理论学习,增强履职能力。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,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注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思想、指导实践。扎实安排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增强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。同时,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,多次举办专题研讨会、学习讨论会、治国理政宣讲会等,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。
注重制度建设,增强工作活力。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加强机关党建党廉工作,完善机关党组织建设,严肃工作纪律。健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党组织活动有序开展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建设,规范机关内务管理,营造积极向上、文明健康的工作氛围,切实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。
与此同时,常委会认真按照全区的工作部署,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清城建设。贯彻落实好《广东省信访条例》,规范工作程序,一年来,共受理群众来信30件,来访29批59人次。加强人大的宣传工作,通过人大刊物、网站、电视和报纸等媒体,加大对人大制度、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。加强对街、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。根据上级的要求,以2016年区、镇人大换届选举为契机,加强街、镇人大规范化建设,共同推进人大工作的新发展。认真做好对外交流、精准扶贫、创文创卫、老干服务、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。
各位代表,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,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,是全体人大代表、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,也离不开各街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,离不开区人民政府及区直各单位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。在这里,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!
回顾一年来的工作,我们也清醒地看到,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,主要是:监督的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;发挥代表作用还不够广泛和充分;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有待完善;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不断深化。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。
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
2017年是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重要一年,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。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强化“四个意识”,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按照区委的部署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依法履职,扎实工作,为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一、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,确保重大决策贯彻落实
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,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,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,落实有效。认真贯彻《中共清远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坚持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人大的工作重点,及时作出决议决定。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调研工作,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,了解公众立法诉求。
二、坚持服务发展大局,不断强化监督工作
自觉服从、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明确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和任务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,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工作新机制,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。深化对预决算的监督,继续推进全区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。围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的监督,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。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,建立健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监督工作机制,促进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。
三、坚持依照法定程序,不断强化人事任免工作
坚持党管干部和人事任免工作有机结合,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,确保党委意图通过法律途径得到顺利实现,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。坚持向宪法宣誓制度,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。
四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,不断强化代表工作
坚持代表联系群众制度,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。进一步探索完善代表履职的长效机制,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参加视察、执法检查、调研、约见区长及部门负责人等活动,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继续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,加大督办力度,保障代表依法履职。
五、坚持提升自身素质,不断强化履职能力
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做好机关党建党廉工作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、人大宣传、信息化、理论研究工作、后勤服务工作和精准扶贫等工作。进一步加强与上下级人大、“一府两院”之间的联系和沟通。加强对街、镇人大的业务指导,完善街、镇人大机构设置,努力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。
各位代表,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在中共清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,凝心聚力,锐意进取,奋发有为,为推动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、实现新跨越,建设更美好的新清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